针对于互联网保险销售中的重点问题,监管也是频频发声:
2018年1月发布《关于防范互联网伪保险产品的风险提示》
2018年2月发布《关于在线平台“搭售”保险的风险提示》
2018年4月发布《关于互联网保险的风险提示》
2018年6月发布《关于互联网渠道短期健康保险续保问题的消费提示》
虽然2015年7月监管已经印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但面对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显然还需要进一步的规范。
近期,银保监会就下发了《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行业征求意见,拟对互联网保险行业销售行为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针对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的可回溯管理,之前的主要依据都是《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不过其中的规定并不详细,例如:
第十五条规定:保险机构应完整记录和保存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交易信息,确保能够完整、准确地还原相关交易流程和细节。交易信息应至少包括:产品宣传和销售文本、销售和服务日志、投保人操作轨迹等。第三方网络平台应协助和支持保险机构依法取得上述信息。
而此次《征求意见稿》不但对于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更重要的是,其还对销售界面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要求,针对投诉热点问题,要求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设置单独界面进行提示,并由投保人逐条确认,具体包括责任免除、续保条件、观察期、犹豫期等,对于容易引发纠纷的不如实告知等问题也要求明确设置单独界面进行提示,并由投保人确认。
此外,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征求意见稿》,投保人在第三方网络中介确认投保后,不能在第三方网络中间继续投保流程,而是需要进入保险机构自营平台投保流程。
以下就是《征求意见稿》的详细内容:
【销售行为定义】
本通知所称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是指依法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下统称为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以下统称为互联网)向自然人销售保险产品,由投保人通过互联网进入保险机构自营平台的投保流程,确认投保意愿、填写投保信息、提交投保申请等过程。
【可回溯管理形式】
本通知所称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由销售界面管理和销售过程记录两部分共同构成。
销售界面管理指保险机构应保存互联网保险销售过程中关键销售界面的内容信息及历史修改信息,建立版本管理机制。
销售过程记录指保险机构应保存互联网保险销售过程中客户投保信息、操作平台、操作轨迹、操作时间,以及保险机构收到或传递投保人投保申请的时间。
【可回溯管理内容】
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应至少记录但不限于以下关键内容:
投保意愿确认、保险中介机构相关内容、实名登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明示合同内容、提示如实告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线填写确认相关信息、投保人提交投保申请、保险机构受理投保申请等。
【投保意愿确认】
保险机构通过自营平台开展互联网保险销售的,应单独设置投保意愿确认界面,由投保人主动确认后进入投保流程,同时提供保险业务经营资质查验链接。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互联网保险销售的,应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单独设置说明所售产品为保险和投保意愿确认界面,由投保人主动确认后进入保险机构自营平台投保流程。
【保险中介机构相关内容】
保险中介机构应单独设置界面展示保险销售机构、保险承保公司、销售地区等信息和客户告知书。
所售产品存在多家承保公司的应记录投保人自愿选择承保公司的行为。
·END·
本文由 保险知识_个人保险基础知识_保险小知识分享|我险网 授权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